注册商贸有限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