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系统
新闻中心
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注册分公司需要什么手
时间:2026-03-22 03:06          

设立分公司需先行办理名称的事前审核批准手续,且此名称保留期限为六个月,在此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或资产转移行为。

此后,请务必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及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以及法人代表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备申请注册事宜。

同时,公司正式开业运营之际也需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作为母公司所管辖的分支机构之一,通常是指由公司在其注册地之外另行设立,并以自身名义开展各类经营活动的组织架构。

法律分析:一、名称核定;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工商登记注册;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六、统计证;七、社保账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一、注册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8、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业务。

9、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11、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2、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3、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二、分公司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一篇:宝鸡市都有什么高中? 分数线是多少 ?-宝鸡市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首页


四川网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3022173号-6
扫描访问手机版
点击咨询
18030790410